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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构建流浪人员“龙江救助模式” 群防群控网络覆盖全省
2013-01-11 06:52:3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郭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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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月11日讯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了解到, 2012年我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6万人次,提前实现了当年城市街头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工作目标。今后,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将着力构建覆盖全省的群防群控网络,打造保护性救助与源头管控相结合的“黑龙江救助模式”。

  目前,我省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救助工作格局,今后将坚持标本兼治,构建覆盖全省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控网络,推动救助法制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服务亲情化、延伸服务体系化、站舍设置标准化的“六化”建设,确保省内流出人员和救助后再次流浪人员比例明显下降,努力做到不让一个流浪乞讨人员出现冻死冻伤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为此,省民政厅将抓好源头预防,将救助关口前移,调动社区、农村民政助理等力量,动态管理经常外出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潜在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拓宽救助服务范围,将救助联系卡发放到社区、乡镇、交通要道、繁华地带等区域,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和群众提供线索,延伸主动式、多形式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救助后突出做好跟踪回访、评估问效,避免再次流浪。同时,继续做好“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冬季“送温暖、促团圆”等专项救助活动,并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基本疾病判断和应急处置等技能培训。

  此外,我省救助工作还将在协调配合方面有所突破。针对流浪人员安置难、职业乞讨救助难等共性问题,探索临时安置、临时寄养等有效方式,并与福利院、精神病院建立合作机制,解决好安置问题。对户口注销的受助人员,建立流出地与流入地接送绿色通道,积极主动协调公安等部门,力争从根本上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户籍问题,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对不愿接受救助的职业乞讨者,在引导市民理智施舍爱心的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执法,形成有效管控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