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月11日讯 2012年12月29日上午,鸡西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组织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执法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于2012年10月19日省十一届人代会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而制定,体现出“填空白、堵漏洞、抓源头、强基层、明责任、搞宣传、重诚信、上水平”的特点。
当日,三县(市)六区食安办工作人员及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共89人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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