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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01-18 08:40:3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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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文波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元恒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韩国民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高维菊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正欣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长河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峄东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李 雪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庞志刚、邰永华、邢 锴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 春、芦 颖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 丹、高 颖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石似玉、张洪涛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万立伟、张 平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蒋玉彬为苇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李 健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李 军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光勋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佟宝林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

  刘淑玲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剑峰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乐民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姜立忠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建兴人民法庭庭长;

  胡志民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焦献友为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成江为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

  郑天贵为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秦文峰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金 波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洪军、姜 波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宏军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林春芳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宋国臣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本伟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黄连海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国忠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

  李庆春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乌鸦泡人民法庭庭长;

  杨素娟为鹤立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张会泉为鹤立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春莹为鹤立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 鹏为鹤立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赵晋国为鹤立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 忠为迎春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伟、李士华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王效群、张立贵、孟庆玲、张晓鹏、张书艳、陈延伟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高桂荣、隋永杰、王丽丽、韩 丽为穆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安玉祥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邱述刚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

  胡 勇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秦景秋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 冬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孙 华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李加新、张 继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鲁 民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顾晓波、黄鲜梅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红丽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疆鹰、丁华春、侯金明、孙丽娟、石 岩、肇恒斌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王爱军为九三农垦法院院长;

  宋德双为宝泉岭农垦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彭 江为红兴隆农垦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庭长;

  贾 春为红兴隆农垦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庭长;

  杨夕华为红兴隆农垦法院二九一人民法庭庭长;

  董龙涛为红兴隆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培铭为红兴隆农垦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姜泽望为红兴隆农垦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付 文为建三江农垦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国春为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员;

  朱永宽为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智敏为绥化农垦法院嘉荫人民法庭庭长;

  宋清刚为绥化农垦法院铁力人民法庭庭长;

  马宝山为绥化农垦法院红光人民法庭庭长;

  武常海为绥化农垦法院绥棱人民法庭庭长;

  刘鹏海为绥化农垦法院海伦人民法庭庭长;

  闫 霞为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

  屈凤云、王海龙为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云鹏为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洪春为北安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

  杨 蓓为北安农垦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闫晓丽为北安农垦法院逊克人民法庭庭长;

  郑光生为北安农垦法院尾山人民法庭庭长;

  付长林为北安农垦法院赵光人民法庭庭长;

  张建亮为北安农垦法院龙镇人民法庭庭长;

  李 波为北安农垦法院赵光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国安为北安农垦法院龙镇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传革为北安农垦法院尾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黄利国为北安农垦法院红色边疆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孙晓光为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克山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史景山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国祥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岩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吕元恒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宋晓涛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庆林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杨万祥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唐志强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蒋玉彬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锦彪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 健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辛忠海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忠怀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凤春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职务;

  王乐民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车福祥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建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湘珍的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耿永显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 艳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玉兰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秦文峰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洪军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毕忠锋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乌鸦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姜 波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本伟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乌鸦泡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素娟的鹤立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会泉的鹤立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春莹的鹤立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桂荣的通北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立强的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义的十八站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德双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付 文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邱述刚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胡 勇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卜洪元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黄鲜梅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韩 冬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顾晓波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疆鹰的建三江农垦法院院长职务;

  张 继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丁华春的宝泉岭农垦法院院长职务;

  王爱军的九三农垦法院副院长职务;

  彭 江的红兴隆农垦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贾 春的红兴隆农垦法院二九一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夕华的红兴隆农垦法院二九一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高文友的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秀亚的绥化农垦法院海伦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宋智敏的绥化农垦法院铁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宋清刚的绥化农垦法院嘉荫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宝山的绥化农垦法院绥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倪海军的绥化农垦法院红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鲁 民的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 蓓的北安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侯金明的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 强的北安农垦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海龙的北安农垦法院尾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富贵仁的北安农垦法院红色边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付长林的北安农垦法院龙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闫 峰的北安农垦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闫晓丽的北安农垦法院逊克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建亮的北安农垦法院引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韩加强的北安农垦法院红色边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加新的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孟锡荣、张忠锐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