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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01-31 15:49: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3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检察长徐明所作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大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能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