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4日讯 1月31日,记者从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稳定大庆市市场物价,规范价格秩序,营造和谐节日氛围,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市物价局出台了《2013年节日市场监管方案》,现已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展开了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行为,最高将罚300万元。
据悉,在此次集中检查中,市物价局将督查、指导、协调各县、区物价部门按照属地实行检查,并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集中检查将从即日起一直持续到2月末结束。
此次重点对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突出对明码标价及价费公示的监管,并对铁路、客运、民航价格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商场、集贸市场、超市、粮油批发市场等经营者价格行为,查处经营者在促销中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借节日旺销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不法价格行为;重点规范交通、餐饮、商贸、旅游等行业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行为,纠正、打击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及时变更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等行为以及不按公示价费标准结算的价格违法行为;全面检查交通各项费用并加强巡查,防止和打击借节日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罚严处。”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宝森说,对一般价格违法行为,将对违法所得进行清退,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并处五倍以下罚款;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等价格欺诈行为将处5万到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情节较重的,将处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另悉,节日期间价格举报电话12358将保持畅通,市民可随时进行举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