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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天男婴被弃居民区 未婚妈妈留字条称无力抚养(高清组图)
2013-02-18 10:04:2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代兵 范子龙 陈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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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8日讯 17日报道了大年初六晚上一名新生豁唇男婴被遗弃在进乡街星光947栋楼道里。17日上午,又有一名男婴被遗弃在居民家门口。好心市民发现后,将其送到派出所。目前,男婴已被送往市儿童福利院。

被遗弃的4个月大男婴。

  民宅门口传来婴儿啼哭声

  昨天8时许,家住北京街106号的陆双平和妻子徐晶正在家看电视。徐晶隐约听到婴儿的啼哭声,起初以为有人带孩子串门,可哭声一直不停,夫妇二人就打开门,看看怎么回事。开门后,他们吓了一跳,走廊地上有一个男婴和一个布兜,啼哭的男婴脸颊涨得通红。

  徐晶抱起男婴,孩子逐渐停止了啼哭,还对着她笑,十分可爱。陆双平翻看裹着男婴的小红被,发现一张字条,“我是一个未婚妈妈,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请帮帮我把他抚养成人。您若不能收养,请找个好的家庭抚养!孩子还小,但我观察,他喜欢看电视、听音乐……”字条上还记录了孩子的生日和打疫苗的时间,落款写着“可怜的妈妈”。

  弃婴被安置到儿童福利院

  得知孩子是弃婴,夫妇二人立即将他送到松花江街派出所,女民警李春梅抱着孩子不断安抚。由于派出所不具备抚养孩子条件,民警便联系福利机构。10时许,在派出所警车的护送下,男婴被送往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

  院方表示,他们将为孩子做身体检查,并进行相关安置。松花江街派出所教导员孙玉水说,他们会尽力找到男婴的母亲,但现在只知道这是4个月大的男婴,打过四次疫苗。在男婴旁的布兜子里面找到了奶瓶、衣服和一些药品。孩子母亲留下的字条上也没有线索,希望知情人能提供更多信息。  


  春节期间弃婴事件连发两起

  春节还没过完,哈市接连发生两起弃婴事件,不禁让人们将焦点锁定在父母人伦良知的拷问上。

  近几年,哈市弃婴事件频发,不仅仅在楼道里,医院、火车站等地也成为弃婴事件的高发地。近几年,每年送至市儿童医院的弃婴达到二三十人,其中不少是健康婴儿。

“未婚妈妈”留下的纸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哈尔滨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鄢冬梅认为,不是所有的弃婴事件都构成遗弃罪,导致狠心父母钻了空子。遗弃罪的首要因素,是被遗弃婴孩与遗弃者,存在法律上的亲属关系。遗弃后造成婴孩身体或脑力伤害,或对本身患有残疾的婴儿遗弃,才构成遗弃罪。如果因生活困难,遗弃健康婴儿,且在弃婴被福利机构收养期间,婴儿身体健康,则不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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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