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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户政新规“满月” 市民备齐“五证”可买房落户
2013-03-27 06:57:4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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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了解到,今年2月26日“落户新规”出台后,各户政办理窗口业务量激增。截至目前,哈市共办理落户1368件、2262人,较去年同期增长近5倍。其中因购房居住落户的有1193户、2029人,占落户总数的近9成。新规简化程序后,市民可持房产证、完税证明、户口、身份证、落户申请表,直接办理落户事宜。

  据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王丙华介绍,落户新规实施后,该部门每周办理的购房落户件数由原来的60-70件增至300余件,且仍处于增长态势。在已经办理的购房落户者中,农业户口204户、372人,非农业户口989户、1657人。

  购房落户申办程序

  本人写落户申请一份,并持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完税证明、户口、身份证到新购住房所在辖区的派出所递交申请。

  待辖区派出所审核完毕后,再到市公安局户政处(道里区端街28号)申领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到新购房屋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

  注:新政取消了以往落户中需要准备的无犯罪证明、职业证明及土地证明等。具体事宜,市民可到落户地派出所咨询。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