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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管理年内覆盖冰城 覆盖率达到100%
2013-03-28 10:23:3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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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8日讯 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哈尔滨市物业管理年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将以实行住宅小区分类管理为手段,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其中,将实现新增新建住宅物业管理面积900万平方米,全市既有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等目标。

  物业投诉受理办结率达90%以上

  《方案》确定了我市今年的物业管理工作目标,即:新增新建住宅物业管理面积900万平方米,全市既有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建立通畅的物业投诉管理机制,投诉受理办结率达到90%以上;创建国家和省、市示范小区230个,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65个、市级150个;实施老旧住宅综合维修惠民工程,维修受益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实施闲置锅炉房整治改造惠民工程,整治改造闲置锅炉房656处,总面积达6.25万平方米;依法推进业主自治管理,组建业主委员会600个。

  超标收取物业费电梯费要严厉查处

  《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在销售住宅前,须到所在区和市物业办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通过全市统一的招投标平台进行招投标,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审查企业信用信息及业绩,全面实行评审委员背对背评审,有效打破开发单位对物业项目承接的主导,真正做到建管分离。同时,对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在办理招投标备案后,应到市物价主管部门办理前期物业费、电梯费等服务收费标准的审批手续;进户前,再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市物价主管部门重新申报核定相关收费标准,并报项目所在区物价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对超标准收费或者违规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老住宅物业考核不达标限期整改

  《方案》指出,我市将重点实行住宅小区分类管理。对于老旧住宅,将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工作考核机制;明确社区物业服务站服务人员最低配置标准;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奖惩机制。将社区物业服务站日常达标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相挂钩,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考核达标的,按照适当比例给予补贴;对考核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暂不予补贴。同时,建立既有住宅小区企业正常退出和再进入机制。对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双方不再续约的项目,由物业管理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程序正常退出。

  信用评价差物业企业禁止承接项目

  《方案》指出,今年我市将全面实行物业服务保证金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以项目为单位,按物业费年应收额10%的比例到所在区物业办指定专户缴存物业服务保证金。

  同时,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和物业服务企业奖惩机制。对信用评价为优秀或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项目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对信用评价差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限期整改,并禁止承接项目等,情节严重的启动强制退出机制,依法清出物业管理市场。

  此外,《方案》还提出多渠道化解物业矛盾纠纷,设立全市物业投诉接待受理平台。在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设立接待工作室,实现市、区、街、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物业服务站互联互通。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