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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提升管理能力稳定社会治安
2013-04-01 10:50:08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马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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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双鸭山4月1日讯 2012年,宝清县政法机关、综治成员单位面对特殊复杂的维稳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主动服务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为县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营造了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被评为全省平安县和全国法治先进县。

  攻坚克难,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明显提高。加大对“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防范打击,全年破获邪教案件13起,处理邪教人员29人,其中2人分别被判处4年和5年刑罚;重拳破获了“6.28”特大网络赌博案、孟新伏跨省电信诈骗案等一批全国影响较大的案件;6起现行命案全破,实现了命案必破的目标。全年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53%;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5人,提起公诉272人;判处有罪人犯263人。

  创新机制,社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制定出台了《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总体思路和具体任务;强化了社会稳定研判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群体性矛盾隐患;大力实施“天眼”工程,在交通卡点、大型商场和5个中心村等重要部位安装了监控设施,提升了城乡技防水平;重点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人和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改进和完善了“8.39”人口信息系统,完成了对租房户、暂住人口等方面的核查工作。作为省级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宝清县开展的“一证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法,得到省综治委的充分肯定。

  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成效日渐显现。深入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公共安全隐患等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全县平安创建的领域和基础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夯实。全县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近1200起,化解成功率达93%;一批涉法涉诉旧案得到结案息访,新案基本实现息诉罢访;对3个治安混乱地区进行了整治,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加大了对建筑领域和拆迁市场的整顿力度,及时有效遏制了野蛮和违法拆迁行为;公共场所、社会面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交通事故、火灾等伤亡和损失均大幅下降,全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经国家统计调查队问卷调查,宝清县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顺利通过省委、省政府的复查,继续保持了“全省平安县”荣誉。

  强化意识,服务发展效能日益彰显。公安局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及时侦破了孔庆刚销售不符合卫生食品标准案、瑞兴种业销售伪劣种子案等一批民生案件,捣毁“黑窝点” 9处,取缔“黑工厂”7处,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检察院提前参与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治理项目的招投标监督,在重点领域开展了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及时查办一批涉农惠民领域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法院及时审结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事关经济发展的商事案件707件,积极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1万元、缓解金融债务663万元。司法局坚持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扎实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有力推动了宝清县民主法治建设。宝清县先后被评为全省和全国法治先进县。

  坚持标准,政法队伍素质明显增强。组织政法机关扎实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了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工作水平。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宝清现场会成功召开,公安局介绍了开展“数字化”派出所建设经验;检察院代表全市政法部门在全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经验交流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介绍;法院开展的审判绩效考评管理新模式,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经验交流、在全市进行推广。司法局荣获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政法委机关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公安局葛峰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