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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现有15个住房公积金办事网点方便市民办理业务(附流程)
2013-04-28 09:42:5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董彤 王东 邢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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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8日讯 即将进入5月,哈尔滨的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哈尔滨一个个新楼盘也开始了一年销售的好季节。身边不少朋友正盘算着自家的住房改善计划。由于贷款利率的优惠,利用公积金贷款,已成为广大购房一族的首选。26日,记者走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有关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至4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发放10.05亿元,为3700多个家庭提供住房贷款。为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提供住房贷款服务,目前,在全市开设了15个住房公积金办事网点,方便了广大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贷款最高限额

  目前,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组合贷款最高额度75万元。最高贷款年限30年。

  公积金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二手房(建成年限15年以内)。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商服、门市、车库等非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央行公布的现行基准利率执行,如遇央行贷款利率调整,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于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调整。

  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合同》,缴纳相关费用:一手房收取房价的千分之零点八,二手房收取房价的千分之一。

  记者了解到,凡哈尔滨居民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