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5月11日讯 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市中心支行获悉,一季度,黑河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金额达0.76亿元,同比增长33.3%。
黑河市于2010年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到目前已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476笔,总金额达6.7亿元,其中:收款业务1349笔,金额4.47亿元;付款业务127笔,金额2.23亿元。基本覆盖全市对外经贸主要领域,以零售业居多。
据介绍,目前该市共有122家企业申请开办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具有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条件的银行有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龙江银行6家,其中,以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作为主报告行和境内结算银行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企业数量占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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