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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应公开
2013-05-25 11:21:5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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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5日讯 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今年我市将推进三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和价格收费、民生领域、生产建设领域。

  保障房分配和退出

  信息全面公开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竣工情况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

  主城区空气质量

  监测信息公开

  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的专项检查、整治、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加强监测信息公开,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

  生产安全事故

  公开调查报告

  遇到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大应对、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在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上,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应当公开的要予以公开。

  医院学校水电气热

  收费标准主动公开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要主动公开,其中包括主动公开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机构等信息。

责任编辑:齐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