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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建立供热工程源头治理机制 手续不全将不予供热
2013-05-27 08:41:06 来源:大庆网  作者: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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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7日讯 每年一到供热季,总会有一些当年刚投用的新小区出现供热管线不合格、加压后漏点多、供热技术不过关等现象。开发商盖完楼就不管了,把烂尾巴扔给供热单位,遭罪的可是咱老百姓。

  5月23日,记者从市城管委供热办了解到,为彻底杜绝上述情况,严格规范我市供热工程建设行为,切实提高供热工程建设标准,维护供热单位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市建立了供热工程源头治理机制,消除供热工程潜在隐患,加强行业管理。

  续建项目要进行供热审批不补办不给匹配热源

  市供热办要求,对于没有履行供热工程审批手续的续建项目,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补办供热工程审批手续。

  在此之前,要将项目的供热工程施工图报送到市供热主管部门,由市供热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的供热主管部门、供热单位和相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供热技术审核和现场踏查。合格的,方可补办供热工程审批手续。

  未补办供热审批手续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市供热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在热源匹配时不予考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新建项目供热建设方案不达标不能开工

  和续建项目不同,新建项目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就到市供热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市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确定该项目的热源和供热单位,并组织供热单位进行现场踏查,结合供热单位系统运行参数等实际情况,提出包含换热站标准、管网布局、采暖系统形式等内容和行业有关技术要求的供热方案。

  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此方案,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施工图审核合格后,供热部门将为其出具《供热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核合格证明》。

  据了解,此合格证明将作为市城乡建设局施工图行政性审查的要件。未经供热审核的,市城乡建设局将不予办理施工图行政性审查,该项目也就不能开工建设。

  供热施工全程监督不合格不予供热

  供热工程审批通过了,供热工程施工图也合格了,是不是就高枕无忧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据了解,项目所在地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还将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全过程参与项目供热工程施工监督、服务工作,重点参与图纸会审、材料报验、隐蔽工程施工及验收等环节。一旦发现问题,还会留存影像资料和文字记录,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反馈,研究解决。

  项目竣工后,市供热主管部门会针对该项目的供热工程组织专项验收。合格的,出具专项验收意见,准予供热。

  对于缺少供热工程审批、供热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核、供热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督服务、新建建筑热计量四个环节中任意一个环节的项目,将不予验收,也不予供热。

  新开发商注意请及时到供热办报备

  我市将成立供热调查工作小组,对辖区所有项目进行排查,掌握市区范围内所有新、续建项目的用热信息,配套费缴纳,配套建设主体事宜。

  调查时,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需要提供配套费缴纳发票复印件;享受减免配套费政策的,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建设换热站和供热一级管网的项目,要注明是否已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上报申请。

  另外,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还要将《用热承诺书》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等材料报送到市供热主管部门。

  此次工作截止到5月30日。对于不配合本次调查,未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的项目,将视为不用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