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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农产品进哈市需达到无公害标准
2013-07-22 09:35:19 来源:生活报  作者:梁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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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22日讯 15日开始,哈市农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包括地产蔬菜、水果、食用菌;地产水稻、玉米和地产畜禽水产品。建立“生产记录”制度,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开展地产农产品检测和执法检查。尤其是标准园区、生产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地产农产品经自检或委托检测,质量合格后,由所在地行政村或专业合作社开具产地证明方可上市销售。

  重点整治畜禽水产品。严厉查处畜禽水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使用和出口等环节中违法添加和滥用违禁物质、不合理使用药物等问题。对于外埠农产品的管理,达不到无公害标准的产品,不能进入市场销售。对于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将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