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8月6日讯 日前,安达法院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引起广大老年朋友的关注。
4月7日,安达市老人李某去附近某浴池洗澡,因自己年龄很大,洗澡时间过长,于是他让服务员找个凳子。服务员从更衣室拿出一个塑料凳子并说凳子不结实,你还是不要用了,要注意安全。李某将凳子放在喷头下面,坐在上面进行冲澡,过了一会,李某要换个角度冲洗后背。在转动凳子时因地面水滑,而且凳子的四个腿也很薄很软,凳子的两个腿断裂,造成李某滑摔在地,服务员将李某扶到床上。后浴池业主刘某及工作人员将李某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为腿骨骨折,住院治疗27天,花医疗费24650元,刘某当时付药费2万元。李某痊愈后找刘某索要余款4650元时,刘某认为在服务员的提示下,李某自己本应该注意安全,却出现这样的后果,李某自己也应负一定的责任所以拒付此款,李某情急之下来到法院索要医疗费余款及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11760元。
法院就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调解,经多次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医疗费等费用585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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