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120急救中心接警后准备出车。
黑龙江日报8月12日讯 “时间就是生命”,急救车早到达救援现场1秒,患者就多一分生存机会。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路上车辆不避让、小区不让通行等诸多原因造成“生命通道”经常被堵。
不畅的“生命通道”
7月3日8时许,哈市香坊区四季·上东二期十三号楼的徐为民老人突发心脏病,家人忙打电话叫救护车。接报后,120急救人员迅速赶到该小区,不料却遇到了麻烦。老人所居住的十三号楼由小区内的行车道和一条100余米的景观道相连,救护车进入小区后,试图进入景观道接患者,却被小区内的保安拦住,理由竟然是“景观道不允许车辆进入,容易把道路轧坏”。最后双方争执近10分钟,救护车才得以进入。跟车的急救护士事后对记者说:“为了争夺黄金抢救时间,司机在接重患时,都会将急救车开到距离其最近的地方,耽搁一秒,都会使重患离死亡更进一步。”
事实上,很多急救车都会遇到过受阻的情况。哈尔滨市120的市第一医院分中心主任吴继南告诉记者:“街路上车辆不避让急救车时有发生。”
急救车司机小王无奈地说:“一次,两辆轿车发生严重追尾事故,司机被困车内。我们去救援的路上,由于当时正值高峰期,车流量较大,一些私家车挤占应急车道,导致急救车无法通行,多亏在交警的指挥下才得以顺利通行,否则伤者后果不堪设想。”
不避让急救车可被拘
据哈市120急救中心党办负责人曹阳介绍:“该中心下设14个急救分中心,日均出车次数在300次左右,接诊后我们确保10分钟就可以抵达现场。急救车在出行时是否顺畅难以预料,平常时段路况还可以。但高峰时段,虽然会有交警及时疏导,但社会车辆抢行现象仍时有发生”。
如何排除干扰保持“生命通道”畅通?事实上,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赋予了急救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必须让行的特权。哈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违反以上规定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像小区景观道路不许通行的问题,记者也就此咨询了哈市物业管理部门。据哈尔滨市物业办负责人苏贵峰介绍,《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消防、抢险、救护和环卫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在物管区域内临时停放,小区保安无权阻挡。在四季·上东发生的这种问题肯定是不合理的。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问题,黑龙江法重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效同告诉记者,居民小区道路首先要在保证特种车辆通行畅通的情况下,才能用作其他用途。急救车因景观道路受阻,未能及时抢救小区内重患,这样的情况应杜绝,否则物业管理者要承担导致的后果。
需培养全民尊重生命观念
救护车鸣笛去抢救重患,人们理应纷纷让出通道,但现在却经常遇阻。“发生这样的事是国人救险意识淡漠,对生命敬重信念缺失。今天我们不给120急救车让出一条生命通道,那么明天我们自己就有可能会遭遇同样的尴尬。因此,必须建立尊重生命的观念和意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专家董鸿扬说。
据了解,在部分发达国家,避让急救抢险车都是从源头抓起,而且规定比较细致。驾校老师王先生告诉记者,在欧美等国家的驾照考试题目中,对于“听见救护车警报声音,应该怎么办?”的正确答案是“将车开到路边,直到确定救护车不在你的所行街道上为止。”而我国的同一考题的答案只有简单一句“应当让行”。
也有专家指出,在对特种车辆让行作了严厉的保障处罚规定立法时,应该更细致,并方便取证,要让人们形成自觉意识,必须要有明晰的规定。不然,会让司机感到混乱和茫然。同时,救护车辆自身也可以配备摄像装置,以利取证。通过多管齐下,治理“中国式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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