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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引发冰城旅游业格局 9月中旬澳新线价格翻倍
2013-09-02 07:38:33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晓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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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法》“十一”起实施引发冰城旅游业变局,低价团纷纷提价,品质团变化不大

  ●专家解析:变隐性消费为显性消费,消费者总体支出变动不大

  自助游市场将会越来越大

  生活报9月2日讯 《旅游法》即将实施,8月30日,记者从冰城各大旅行社了解到,不论是境外游还是国内游,国庆期间旅游产品价格都明显上涨。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并不了解《旅游法》内容的游客,想抢在“十一”之前低价出游,纷纷预订9月的低价团。而旅游业内人士分析,《旅游法》的颁布,将让旅游产品更加透明,价格“上涨”也成必然,而事实是,这个“上涨”后的价格是刚刚回归到“正常”而已,对原有的品质团价格影响并不明显。

  九月旅游市场火热“十一”报价“未定”

  9月即将到来,按照以往的惯例,冰城各家旅行社都应该在主推“十一黄金周”产品了,但8月30日,记者在走访冰城各大旅行社时发现,很多“十一”后的线路和报价迟迟出不来,而即将到来的9月却也与以往不同,各条国内外旅游线路分外抢手。

  江山国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日,来咨询9月出游价格的游客明显增多。“很多游客看了媒体关于《旅游法》的报道,认为‘十一’后去哪玩都将会涨价,而‘十一’前出行会便宜点儿,所有预订和咨询国内外线路的人都集中在9月。”

  记者走访冰城各大旅行社时了解到,即将施行的《旅游法》成了“十一”后线路报价“难产”的主因之一。“现在各地的地接社都在了解、学习新《旅游法》,因为以后不能进店、没有消费和购物,对旅行社来说的话可以算是重新洗牌。”

  境外低价团提价澳新线9月中旬价格翻倍

  据了解,10月1日将开始实施《旅游法》,其中第四章第3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以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因此,全国各地的旅行社都根据新的法规修改了之前的产品行程,由此导致部分线路价格上涨明显。

  “澳大利亚新西兰10至12日的线路价格原来在1万元左右甚至更低,9月中旬的价格几乎翻倍,达到2万4千元左右,而东南亚各条线路的价格也多出3000至5000元。”哈尔滨青年国旅副总经理安郁忠告诉记者,《旅游法》实施后,地接社不敢再给组团社低于成本报价了,所以组团社也就相应地提高了对游客的报价。而品质团本身就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消费者群体,价格变化不大。

  专家解析:“分步消费”变成了“一次结账”游客总体支出变动不大

  目前,冰城许多旅行社已开始对10月份的旅游产品报价进行调整,表面上国内国外旅游线路团费均出现明显上涨。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的刘晓杰教授认为,这是变隐性消费为显性消费,消费者总体支出变动不大。

  刘晓杰教授告诉记者,过去,低价旅游团一方面是因为旅行社与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等有协议,可以获得更低的折扣。更主要的,就是旅行社通过在行程中安排游客参加购物、自费项目来获取部分利益,以补充团费的不足。《旅游法》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要求隐性消费透明化。以前带客购物、自费项目所得的利润和导游的小费、旅游车费等分步消费的支出,现在并入团费中。所以,旅行社给出的报价看似涨势凶猛,但其实是由过去的“分步消费”变成了“一次结账”,游客实际消费的金额变化不大。

  刘晓杰教授表示,《旅游法》实施将带动旅游市场出现新的变化,高峰时段的热门景区会出现“一票难求”局面,以预订酒店、机票、门票等自由游要素为主的自助游热度将大幅增加。

  链接:

  欧洲四国游:涨5000元

  记者在不少旅行社网站上查到,“欧洲四国游产品”往年“十一”期间价格在1.2万元左右,今年“十一”都调整到了1.7万元,甚至还有更高的。

  东南亚:报价涨3000元

  据《大河报》报道现在很多旅行社还在观望阶段,很多出境游的价格还没有出来,尤其是东南亚线路。河南金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高龙海总经理介绍说,“目前泰国游报价在3000元左右,预计“十一”会涨到6000元左右。因为《旅游法》取消了购物点和自费项目,所以地接的费用肯定会有所提升。”

  国内游:“零团费”涨到八千

  据《大河报》报道新法严格杜绝“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潜规则”,加之国庆黄金周的影响,这导致10月份出行的旅游团费上涨。像国内的海南、云南等旅游团费将会“水涨船高”,甚至一些“零负团费”游将涨到8000元。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