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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2013-11-01 10:42:43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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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1月1日讯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日前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市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和国资委分别将前一阶段各自负责的部门和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汇报。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加大力度,扎实推进,确保部署落到实处。第二,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行问责制,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第三,加大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

  会上,领导小组成员还认真学习了省“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文件,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政策。一是鼓励自查自纠。“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鼓励部门单位自查,对自查出的“小金库”问题,实行从轻从宽处理的原则。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可从轻或免于处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仍视同自查。二是严惩隐匿不报。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对本单位存在的“小金库”问题弄虚作假、隐匿不报、拒不纠正或销毁证据、突击花钱的,以及被重点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先予免职,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追究责任。三是鼓励、奖励举报。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4%的奖励,奖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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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