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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评选道德模范 刘淑青——我们村的“好媳妇”
2013-11-14 09:28:3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夏雪
东北网11月14日讯 13日上午,哈市方正县永胜村的村委会会议室里热闹非凡,村民们正在投票评选村里的道德模范。经过几轮投票,永胜村刘家屯的农村妇女刘淑青最终获评“好媳妇”荣誉称号。
提起刘淑青,村里知道她的人都会不约而同地竖起大拇指,从她和丈夫结婚那天起,她就承担起照顾婆婆,替智障的嫂子抚养双胞胎女儿的责任。后来丈夫又不幸患上了脑溢血,留下了后遗症,刘淑青依然没有丝毫抱怨,默默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挑起了一家老小的生活重担。
“我把票投给刘淑青,这么多年我们眼见着她照顾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多苦多难都挺过来了,我们村的‘好媳妇’非她莫属。”听到村民张国光的话,旁边的村民也都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除了“好媳妇”的评选,村民们还选出了今年的“好婆婆”、“规模大户标兵”、“环境保护带头人”等道德模范,这些模范不仅获得了哈尔滨市和永胜村里的奖金和奖品奖励,也成了村民们的道德标杆。
从去年起,方正县着重在道德建设方面对百姓进行引导,在各村屯陆续开展了“美德在农家”、“新型农民”系列创评活动,通过典型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改变不良习惯。如今社会风气得到较大改善,一些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初步实现了自我化解,离婚率有所下降,治安状况更加改善,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率减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