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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275件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被查办
2013-11-29 07:44:5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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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9日讯 今年以来,哈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深入开展以“规范、监督、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查办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75件,处理28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对巴彦县法院违规购买超标准公务用车等4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重要节日“搞预防”

  抓住容易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的重要时间节点,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及中高考升学期间,分别下发《关于改进作风廉洁过好“两节”的通知》、《关于清明节期间严肃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办酒宴借机敛财的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全市节日期间、重要时段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等作出部署。同时,组织18个区、县(市),125个市直单位和35个组织关系在市委的中省直单位,对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年货节礼公开作出承诺,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报市纪委。

  据悉,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抓住重要节点,向主城区手机用户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提示短信息,通过媒体和电子显示屏连续播出廉政提示,编印了改进作风《应知应会手册》1.8万册,免费发放给全市处级以上干部。

  注重监督“查病情”

  市纪委成立了4个专项检查组,设立了改进工作作风专项举报电话,确定24小时专人值班。目前办理12319转办举报34件,查处8件,制止8件,使一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保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办法》,对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规范。

  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问题,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大密度明察暗访,各检查组每周逐级报告检查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共成立418个检查组,其中市纪委成立6个监督检查组,(下转第二版)

  开展检查2087次,暗访餐饮、洗浴、娱乐、学校、景区、垂钓场所、内部食堂、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场所12899家(次),排查车辆59600余台。

  五指并拢“治重症”

  据了解,在查办违反八项规定有关问题时,市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对市农委、民政局等1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及10个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17个,现场整改57个。协调有关部门对11家大型商业企业联合开展专项检查4次,检查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情况,特别是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及限额发行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对16家市属单位公款购卡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经对大型发卡企业抽样调查,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发卡数量和销售额同比分别减少73.92%和45.43%。市纪委还协调有关部门对无证照私人会所依法开展检查,防止公款吃喝向私人会所转移问题的发生。对通过工商部门和社区群众排查中发现的21家私人会所连续多次进行检查,9家已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其余均已关门或停止对外经营。

  重拳惩处“去顽疾”

  据统计,截至11月末,我市已办结违反八项规定信访问题355件,其中纠正、制止16件,查实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75件,涉及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喜庆事宜、违规配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等九个方面,处理28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5月和9月先后两次在全市公开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同时,对市交通局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栾景鹏违反规定使用小汽车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栾景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岗位,两台借用车辆退还原单位。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