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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小额贸易”落户绥芬河市综合保税区
2014-01-03 08:45:21 来源:绥芬河市政府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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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岁尾,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再传喜讯:“边境小额”入户综合保税区。“这回可好了,在综合保税区可以用边境小额贸易方式报关,货物可以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了”。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思达木业经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兴奋地说。

  记者在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海关了解到,2013年12月23日,海关总署加贸司正式对哈尔滨海关《关于请求明确边境小额贸易进口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存储后出区监管方式的函》复函,同意绥芬河市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在货物出区时按边境小额方式报关。这就意味着,之前在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存储的进口货物,既可以享受综合保税区的保税、缓税政策,同时在出区时又能享受到边境小额贸易的优惠政策,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政策叠加。

  “以前公司在口岸进口货物,必须在14天内报关,否则就要征收滞报金,我们打算将货物存储在综合保税区内,这样可以缓税。但是,详细了解后才知道,存在综合保税区内再报关的时候,就要按照一般贸易申报,这样就享受不到边境小额财政补贴的优惠了。现在这个政策落户综合保税区,货物从俄罗斯进来之后,就存在综合保税区,不用急着交税,给我们企业找到合适的买家提供充足的时间,完全不用担心滞报的问题,还能享受财政补贴。这政策是实实在在从企业角度出发,为企业着想,太感谢海关了!”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伊春木业加工有限公司负责人这样说。

  据了解,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综合保税区,是海关总署支持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在绥芬河设立综合保税区,更是为了加快对俄经济贸易的发展。但是由于贸易方式的改变,使得绥芬河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对保税区一直敬而远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的发展。

  近几年,综合保税区海关一直在认真研究综合保税区政策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将存储货物申报进口时能否按照边境小额申报作为2013年的一项重要课题,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积极向哈尔滨海关汇报,努力向海关总署争取。

  2013年9月,海关总署加贸司党的群众教育路线调研小组到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征求意见,综合保税区海关将这一情况向加贸司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加贸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处杨壮处长对综合保税区海关提出的课题很关注,并在具体操作中给予了很中肯的建议。这就更加坚定了综合保税区海关争取这一政策的决心。这之后的几个月内,综合保税区海关和绥芬河海关就这一情况多次向哈尔滨海关、海关总署汇报,详细阐明了这一政策如果实行,对绥芬河市外贸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边关人两年多的不懈努力,终于得到上级海关的理解、支持和肯定。

  过去,综合保税区和边境小额贸易优惠,像鱼和熊掌一样不可兼得。现在,在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政策的餐桌上同时摆着两道大餐,企业可以进行自由选择。这种政策叠加的优势,将会大大促进绥芬河市对外经贸发展,能够最大限度地放大综合保税区的功能。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