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8月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后,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相比赚钱的本事,马俊飞实在不会藏钱。从呼和浩特到北京,马俊飞又是购房又是租房,在挥之不去的恐惧中,金条、美元、欧元、价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渐堆满了两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发。
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为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上述两罪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平均每两天就受贿一次,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平均近20万元,每小时受贿近万元。
受贿速度快:
上任当月就开始大把“捞”钱
2009年8月,44岁的马俊飞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副局长,主管运输生产。当年9月,马俊飞上任不到一个月,内蒙古汇能集团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永明便找到他。经过一番“撮合”,赵永明承诺每月向马俊飞“进贡”5万美元,马俊飞的任务是为赵的公司提高铁路计划的兑现率。至案发前的两个月,赵永明及其公司向马俊飞支付贿款,次数高达20次,共计100万美元。
马俊飞上任第三个月,即当年10月,内蒙古蒙泰煤电公司总裁助理奥凤岗也闻风找到他分四次向马俊飞支付了600万元的贿款。当月向马俊飞支付“保护费”的还有内蒙古三鼎恒艺煤炭运输公司的承包人李峰和石家庄千禧源物资经销公司总经理郑敏丽。前者分10次支付了370万元;后者分14次支付了330万元。
受贿款物多:
美金欧元英镑黄金堆满两屋
马上任的第四个月,即当年11月,内蒙古怡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调度中心主任王红梅便是在这一背景下,想方设法接近了马俊飞。按照王红梅及其公司其他领导商定的方案,车皮兑现率50%以上利润的一半归马俊飞所有。就这样,他们共14次向马俊飞行贿880万元。此外,包头市九峰情鸿鑫煤炭公司分16次支付330万元、北京华汇通物流公司分18次支付420万元。向马俊飞行贿的公司总计多达40家。
有关司法材料显示,马俊飞共分269次收受贿赂,共收受人民币0.59亿元、美元211万、欧元0.5万、英镑0.5万、黄金5.9公斤,合计人民币近0.75亿元。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从马俊飞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获的现金包括人民币0.88亿元、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赃款赃物堆满了两屋子。
受贿后感受:
自称“上了贼船就下不来了”
实际上,在马俊飞上任之时,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已经身陷囹圄,刘志军势力也初现被瓦解的征兆。当时的马俊飞对此并非没有警觉。
上述人士表示,马俊飞本人比较“老实本分”,也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钱”的地方也不多。有关材料显示,马俊飞一直在呼市铁路局招待所居住,与妻子十几年的合法收入为500多万元。上任副局长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头和北京分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皇冠轿车。
接近马俊飞的人表示,其实自收受第一笔贿款后,马便如坐针毡。他曾向办案人员表示,有人拎着内存百万元的皮箱,直接就放到办公室,不收就会被人视为异己,“上了贼船下不来”,只能任由金条和现金逐渐堆满房子。
在办案机关只掌握了300万元受贿线索的基础上,他一股脑地交代了剩下一个多亿的赃款和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