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月8日讯 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预约优先上门公证服务;下调涉及财产继承赠与公证事项收费标准……近日,省司法厅推出《黑龙江省司法厅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方式二十条措施》(简称《措施》)。
在法律咨询方面,除为我省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外,《措施》还规定全省四级和五级信用星级律师事务所对持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的老年人、中小学生、残疾人、城镇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同时,要求每个乡镇都有1家律师事务所与其结对子,有1名执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实现全省乡镇律师法律服务全覆盖。
在公证事项方面,《措施》提出对孤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提供优先接待、受理、审批和出证便利服务;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预约优先上门公证服务;对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办理特困大学生出国留学、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办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请求的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有关公证事项视其经济困难情况减半或免收公证费。下调涉及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类公证事项的收费标准并规定设区的市至少指定1家公证机构在3日(含3日)以上法定假日期间值班办理公证。
在法律援助方面,《措施》规定将涉及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坑农害农事项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纳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务报酬的,对其请求支付工伤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缩短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全省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办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 《措施》中还提出,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及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法定审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7个工作日,同时,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开通便民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