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10日讯 随着网购的流行,网上购买食品也成了一种时尚和潮流。但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网购食品的安全隐患也随之凸显出来。这些网上销售的食品,产自何方,销往何处,质量如何成了说不清的疑问。针对网购商品监控的空白,哈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韩学君就提出,增设网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网络食品安全的提案。
韩学君表示,在现实的买卖活动中,卖方依照双方约定交付标的物,并依《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其出售的商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基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这一显著特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前,只能通过网络广告获取商品或服务的有关信息,在收到货物后才能发现商家是否如实交付,有无“缺斤短两”。韩学君表示,对网购食品监管的缺失,导致了市民网购食品频频遇“李鬼”的现象。在《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明确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接受法律监督的对象,但网上销售食品的卖家显然也属于食品经营者,应加快对网购食品监管的立法进程。
针对网购食品监管的缺失,政协委员韩学君表示,首先应完善网购食品相关立法,拓宽食品监管范围。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以地方立法或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网络销售食品管理办法。提高网络食品经营者准入门槛,在网络侵权调查取证过程中,各部门建立相互协调、配合机制。最后,还应拓宽消费者的救济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