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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话题]春节禁放烟花爆竹不要"霾"伏 让城市清新环保
2014-01-13 07:47:5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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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3日讯 “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提出了限放、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让城市更清新、更环保,还能体现出冰城人节约的新时尚。

  代表建议

  春节应禁放或有限制放鞭炮

  赵翠娟代表认为,燃放鞭炮带给人们的不仅有空气污染、噪音污染、金钱浪费,还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而且鞭炮一放就是半个月,这种粗放的管理方式,并不适应一个文明大都市的要求。建议实行有限制的禁放,同时要划出禁放区。

  王强代表说,禁放烟花爆竹是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际行动。建议相关部门制定专门规定严禁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城乡接合部或县(市)可根据情况设立燃放区,规定燃放时间,并责令公安和城管部门监督管理。

  赵宏征代表称,哈尔滨“禁改限”以来的实践证明,只要一开禁,所谓限时间、限品种、限地点的规定,就很难落实。建议修订有关规定,把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改限”修改为“限改禁”。

  张宇晖代表认为,哈尔滨的城区尤其是二环内,高楼林立、车多人密,已经没有了燃放鞭炮所需的敞亮空间。随着空气污染的形势严峻,哈尔滨已经到了给禁放烟花爆竹立法的时候了。

  会外调查

  燃放烟花对空气质量影响大

  从2011年春节开始,哈市的鞭炮燃放量开始减少,2013年春节,在本报联合有关部门的倡议下,燃放量更少了。2012年春节为2100吨,2013年从除夕到初六为700吨。初七“开门炮”产生的垃圾为155吨,也是2012年同期的三分之二。

  燃放一挂一千响的大地红,可以让实验区域的PM2.5颗粒物瞬间升高66倍,两个小时后才能降到6倍左右。从2013年1月份的空气质量数据显示,31天中仅有2个空气质量好天,在春节的七天长假里,哈尔滨仅有两个好天。

  部门回复

  出现雾霾天气必须暂时停放

  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目前已拟定春节期间少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待市政府通过后发布。另外,一旦春节期间出现雾霾天气,要求必须暂时停放,违反者将予以相应的处罚。

  《哈尔滨市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自2012年1月10日起施行。法规的修改需要一定的程序,今年拟对此进行修改。明年的春节,烟花爆竹是由限放变禁放,还是进一步严格限放,公安、安监部门将对此进行研究,并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时 间

  【方案一】

  把限放时间从23天缩至3天,即每年春节大年三十的22时至次日1时、正月初五的6时至8时、正月十五的18时至21时,其他时间一律禁放。

  【方案二】

  缩至5天,即农历小年、除夕、初一、初五、正月十五,每天的燃放时间与第一个方案相同,其他时间一律禁放。

  【方案三】

  缩至6天,时间为大年三十到初五,其他时间一律禁放,这样就从法规层面杜绝了“开门炮”。

  【方案四】

  只允许除夕和初一燃放。

  关于禁放区域和时间的建议

  区 域

  【方案一】

  二环内一律禁放

  哈市二环内一律禁止燃放,并给予立法。同时,把松北区、平房区和呼兰利民新区纳入禁放区域。

  【方案二】

  市区内禁售禁放

  市区重新禁售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三】

  广场统一燃放

  在各区选择两处广场、江边、公园之类的合适地点,在除夕和正月十五统一搞两次烟花燃放大会,政府负责购买烟花爆竹,可以采用募捐的形式。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