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17日讯 16日,记者从哈市商务局获悉,哈市20日起将对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发放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车主,请于2014年1月20日至28日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到哈市道里区工厂街139号领取补贴资金。咨询电话:84639028。
补贴车辆范围
一、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包括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但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