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9日讯 (记者 马冀) 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投资办学的压力,完善了教育体系,虽然民办教育促进了特色发展,提供了就业、创业的平台,带动了经济发展。但民办教育办学压力普遍较大,部分民办学校抗风险能力弱,优质生源均选择公办学校导致民办教育日趋艰难。因此民盟省委建议,各级政府要把民办教育发展纳上日程,通过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来解决这一问题。
民盟省委委员在分组会议中讨论提案。东北网记者 马冀 摄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现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5050所,在校生67.45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3699所,在园儿童29.48万人;民办普通小学11所,在校生10831人;民办普通初中33所,在校生40767人;民办普通高中42所,在校生26712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62所,在校生31997人;民办高校18所(含独立学院2所),在校生10.26万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36所,各类注册学生0.2万人。
据了解,民办教育办学压力普遍较大。随着人口出生率下降,公办学校“普九”成果不断提高,国家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加之民办学校“双差生”较多,与公办学校的距离难以消除,民办义务学校难以扩大规模。其次,办学行为缺乏规范,部分民办学校抗风险能力弱、学校信誉不高、日常管理松懈、安全隐患较多、文化积淀不深、学习气氛不浓。
民盟省委建议: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优化发展举措。保障民办教育办学自主权。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的平等的法律地位。制定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激励、引导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
各级政府要把民办教育纳上日程,在校舍使用、自主招生、教师权益等方面积极扶持的同时,在学校办学选址洽谈、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应尽可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开展结对子活动,在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发展、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支持民办学校创新工作,探索具有地域特色办学体制和育人模式。采取“典型引路”“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引导学校培植办学核心优势,开发、建设、引入特色课程,构建特色化的课程实施体系,创新办学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创设优于其它学校的独特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