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9日讯 (记者 张锐) 近几年,全国流行起广场舞(操),这使全民健身人数不断增加,同时也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但由于习练广场舞(操)时播放的音响声音过大,引发的扰民事件也不断发生。为此,省政协委员刘学东建议,出台“黑龙江省全民健身站点管理办法”,对广场舞(操)的习练时间、地点做出明确规定。
省政协委员刘学东在分组讨论中。东北网记者 王蕊 摄
据了解,在对全省各地市体育部门的调查中发现,只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有执法专职人员,其他地市的体育局执法力量薄弱,对此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更不能因为广场操(舞)扰民而取缔,如何正确规范和引导习练人群科学健身而不扰民,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刘学东建议,出台“黑龙江省全民健身站点管理办法”,对广场舞(操)的习练时间、地点、申请程序等要求做出明确规定,解决健身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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