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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30箱烟花抵债 牡丹江一男子非法储存危险品被拘
2014-01-20 14:05:55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琳 陶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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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20日讯 11日,牡丹江市东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节前排查安全隐患行动中,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案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8箱。

  当日,东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北河沿村排查时获得线索:村民朱某家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对其依法进行了查处,共收缴到28箱非法烟花爆竹。据朱某交代,他在吉林的一个朋友欠他钱两年多,迟迟不还,前一阵,这个朋友说要用烟花爆竹抵债,朱某听后决定先把这批烟花爆竹运回来。于是,在2013年12月末,朱某通过往返的运煤车把30多箱烟花从吉林省延吉市运回了家。回到家后,朱某就将这些烟花放在了仓房内,自己还燃放了2箱过了把瘾,考虑到货在手里不是长久之计,于是他计划将它们出售给亲朋好友,谁知还没实施,警方就迅速登门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有关规定,朱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现已被东宁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当朱某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并给周围居民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后,这才意识到自己对法律的无知,表示悔不当初。对此,民警提醒市民,节前若要购买烟花爆竹应该到具有零售资格的指定商家购买,燃放时应注意安全。一旦市民发现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