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14年1月20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18日至20日在哈尔滨市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委员们对省政协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委员们列席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对上述报告均表示赞同,对我省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对优秀提案、履职优秀委员和政协工作创新项目进行了表彰奖励。会议热烈隆重,简朴清新,是一次民主团结、创新务实、催人奋进的大会。
会议要求,十一届省政协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施“五大规划”、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十大重点产业、办好民生实事上来。要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发挥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强化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切实提高人民政协自身履行职能的水平。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同心同德,携手奋进,为推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开创改革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