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0日讯 (记者 邓博文) 20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013年我省严查大案要案,处分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315人,严肃查办了于胜军、邓晓军、张桂春等一批重大案件。
发布会现场。东北网记者 邓博文 摄
2013年省纪委将工作重心聚焦于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此次通报要点如下:
严格追究违规行为责任。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实行“一问三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2527起,处理286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9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562个,处理17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0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3535个,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586人。其中,省纪委直接调查处理了黑河市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和收受“特供酒”“内参酒”、省工信委大庆无线电管理处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等8个典型问题;重点督办了巴彦县法院违规购买超标准公务用车、龙煤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综机车间副科长杜士龙等八人培训期间外出旅游等6个典型问题;分四期对双鸭山市集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杨等班子成员工作时间赌博等14起典型案件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起到了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对全省财政收支、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和重大水利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倒查追责,责任追究313人,其中198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对全省52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责任追究126人。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文件、节庆论坛、出国考察、“三公”经费、秘书配备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整治慵懒散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了机关风纪专项治理工作,查处问题1562个,处理17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0人。

发布会现场。东北网记者 邓博文 摄
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全面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全省查处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题325起,处分处理308人。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符合清退条件的干部全部作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重要节日发通知出禁令。明确在元旦春节期间要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等。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组成663个明察暗访组,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问题,持续开展了大规模、高密度的明察暗访。
整合优化机构设置。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新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2个专门负责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增加34%。将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成立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重点清理,清理退出机构75个。
加强巡视有案必查。从已到省人大和省政协任职的原正厅(局)长,以及市(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等正厅级优秀领导干部中选出组长人选,组建了由19人组成的省委巡视组组长库。由全面巡视转向有针对性重点巡视,分两轮对11个市(地)进行常规巡视,并对双鸭山、鹤岗、七台河、大兴安岭等4个市(地)进行专项巡视。共发现作风、干部任用和廉洁等方面问题91个,将重点问题列入整改和调查处理清单。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反映和举报,到其担任过“一把手”的地区和部门进行延伸了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3278件。立案5996件、结案594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99人,同比分别上升48%、46%和42%。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