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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计划和预算报告草案
2014-01-21 13:20:2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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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月21日讯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会议20日结束。会议审议了关于黑龙江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黑龙江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两个报告及草案,同时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两个报告及草案。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省政府在经济增长放缓、结构调整加快、前期刺激政策影响的形势下,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围绕主题主线,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扩大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体系;要围绕实施“五大规划”,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发展,选择符合国家政策、环保要求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审慎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产业项目建设;抓住国家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机遇,调整优化城乡和区域结构,扩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把城镇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创业结合起来;梳理行政审批的各项规定,查找制度缺陷,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切实提高民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办好34件民生实事。继续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泥草房改造等工作;做好“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强化监督评估,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2013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为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做好财政工作,建议:要落实支持“五大规划”财政政策,整合涉农资金,落实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财税制度,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支持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沿边开发开放、林区生态保护、资源型城市转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中央、地方,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存量、增量资金,重点用于民生支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稳步推进税制改革。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预算资金的财政检查、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