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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住院须电话报医保 医保中心提醒春节“候鸟族”
2014-01-24 07:50:2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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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4日讯 春节临近,哈尔滨市医保中心提醒,异地急诊医保个人自付比例提高30%,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治疗须电话登记备案。

  春节临近,“候鸟族”增多,医保参保人员如需在异地住院治疗,离哈前可到市医保中心领取申请表,拿到居住地选定两所医疗机构盖章,同时须到本单位或居住社区盖章。携带暂住证或户口、房产证、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参保人员因探亲、旅游等在外地突发疾病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需在住院之日起5日内(节假日顺延)拨打电话0451—12333登记备案。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暂由个人现金垫付,如需延长时间,应及时办理转院延期手续。终止诊治后,携带相关材料经市医保中心(道里区友谊路423号)审核(符合急诊抢救病种范围),方可报销,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提高30%。不符合急诊抢救病种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异地发生的门诊费用和未登记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待病情稳定后或脱离危险,应及时转回哈市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否则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责任编辑:李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