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27日讯 26日,记者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4年春节期间,我省物价部门继续在全省开展“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活动,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节日市场价格,稳定人民群众尤其是特困群体的生活。据不完全统计,春节前我省市县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7892万余元,重点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实行“定点、定量、定品种、定对象”价格补贴。
据介绍,价格调节基金是由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用于平抑市场价格的基金。其中,哈尔滨市采取户加人方式,运用价格调节基金1248万元,对特困群体约6.5万户、12万人实施价格补贴。齐齐哈尔市投放价格调节基金104万元,对齐齐哈尔全市4000户特困家庭开展价格救助活动,每户发放价值260元的大米、面粉。同时,齐齐哈尔市2014年政府通过价格调节基金社区蔬菜直销店,在一、二季度对低保和二级以上特困残疾人家庭每月每户价格补贴10元基础上,还将投放210万元,把三、四季度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每户价格补贴20元。
此外,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鹤岗市、绥化市北林区、牡丹江市及所属县(市)、黑河市及所属县(市)、大兴安岭地区及所属县(市)也已分别根据各自情况向低保、优抚对象、下岗女工、失独家庭等困难群体实施了价格补贴。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