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3月11日讯 9日13时30分,在道外区南直路473号门前,一辆载有乘客的55路公交车与一辆货车在南直路上因“斗气”互别近百米,结果货车右侧的倒车镜撞到路边一名女子的头部,致其身亡。10日,货车司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对公交车司机进行调查取证。
据了解,9日案发后,市公安交管局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证实该案过程、情节、危害均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警方将从严处理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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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至今,已有5名肇事司机被交警部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量刑上要高于普通的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以危险方法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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