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5日讯 3月28日,微友李女士在大庆日报党报热线的官方微信上留言:“我通过微信朋友圈买了个洗脸器,被骗了,但卖家不承认,拒绝退货。”
随后,记者拨打李女士电话,她告诉记者:“我通过微信购买了一个韩国洗脸器,用支付宝进行了支付。收到货物后,我发现和照片上显示的根本不一样。我就联系卖家要求退货,他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拒绝退货。”经过两天的协商,卖家要求李女士必须使用顺丰快递发回货物,可以退货。至此,让李女士头疼的微信购物经历才告一段落。
朋友手里买物品,小心“杀熟”
微店和淘宝不同,不能搜索查询,只能自己主动添加才能与对方进行联系,所以在微信上,大部分人做的都是熟人生意。据李女士讲,她曾经还被自己的朋友骗过一次。“我之前有一个朋友在微信圈里卖东西,我想着是朋友肯定不会有问题,就花400元买了一个包。后来有一天我去香榭丽逛街,看见一个一模一样的包,要价才180元。”
有了这两次失败的微信购物经历,李女士告诉记者:“我以后再也不会在微信朋友圈里买东西了。”
专家建议:微信购物需谨慎
市工商局让胡路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通过支付宝进行交易,那么买家一定要认真验货,然后再确认付款,这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如果买家已经付款,那么如果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卖家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投诉,但是要提供相关证据及对方的具体情况,由当地的工作人员处理解决。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的孙文冬律师,他说:“从买卖关系的角度讲,买家与卖家之间进行了交易,就已经建立了合同关系,买家应该向合同相对人主张权益,但是卖家是否能够达到买家的要求,需要根据举证的情况来判断,提供卖家的真实姓名、电话、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证明所购买物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有时候通过一些公共账号添加的个人微信,连对方真实身份都不明确,货物的来源更无法核实,所以举证较难。而且微信购物是否属于新《消法》中提到的网络购物范畴,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目前,微信运营市场尚不成熟,建议大家在通过微信购物时要慎重。”
微调查:你会在微信圈购物吗
记者在网上搜索“微信购物被骗”,搜索结果多达24万余条。
随后,记者在微信朋友圈里也发起了一个小调查:你会在微信朋友圈里买东西吗?
记者发现,有一部分微友比较喜欢这种购物方式,认为它方便快捷,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选择。
微友一一说:“我喜欢这种购物方式,在地铁上我也可以用手机进行选购,和卖家微信语音还可以议价,简直太方便了!”
“非常节省时间,而且方便,这样我就不用非得用电脑网购了。”微友鹏鹏说。
还有部分微友更在意微信购物的可信度,认为只有在信誉可靠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选择这种方式。
微友小胡说:“首先要保证信誉足够让我信任,再加上购买过程方便,我才会考虑这种购物方式。”
微友白白留言:“只有可靠朋友卖的货物,我才会考虑,否则我绝对不会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