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9日讯 自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宝清县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字当头,重拳出击,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问题入手,拿公车“开刀”,为公车量身定制“身份证”,让群众来监督,预防和根治车轮上的腐败。
刚性约束定制度。为规范全县公车管理和使用,县委出台了《公务用车八不准》和《关于公务车辆节假日封存及使用的暂行规定》,明文规定了公车使用和管理事项,明确禁止公车私用和节假日期间使用公车,如有公事需向纪检部门提交使用申请。同时,县纪委组织开展对配有公车单位的领导干部下发了公车使用管理“提醒函”,对有过公车私用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下发了“告诫书”,及时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提醒、敲钟”。为加强制度监管和执行,县委责成县纪委与交警大队、电视台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定期通过发手机短信、打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提醒公车驾驶员严守纪律,还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投诉信箱,便于群众对发现的公车私用现象进行随时随地举报,实现了制度监管和群众监督“双管齐下”。
亮明身份贴标识。为更好地让党员领导干部在公车使用上做到思想自觉、行为自律,县委在全县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工作,将每一辆公车贴上统一标识,让所有公车亮出“公家”身份,将公车行为晾晒在阳光底下,接受群众监督。责成县纪委首先对全县所有公车的车型、颜色、车况、价格、车牌号、购置时间及驾驶员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成了数据清晰、内容详实的公务用车电子信息档案库。组织专业人员设计了7套公车标识方案,最终确定了一张配色得当、豁亮醒目的公车“身份证”,它采用特殊防水材料和专用贴胶制作,正面为蓝色,印有“公务用车”突出字样及公车编号和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背面印有提醒广大公车驾驶员严格遵守的公务用车“八不准”制度。公车标识粘贴工作于3月11日正式启动,现已完成了全县91个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共447台公务用车的粘贴工作。
公开曝光强监督。公车戴上“身份证”后,如何监督成为了重头戏。为此,县纪委监察局抽调交警、记者、人大代表、政风监督员等组成专项工作推进组,采取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依照公务用车“八个不准”规定,加强对公车的监管,及时受理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行为的监督举报。尤其是对遮盖、撕毁标识、公车私用、公车私借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直接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