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4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交通运输投资项目、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和运输主体资格许可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和经营自主权。经过此次全面清理,该厅保留行政审批25项,暂停实施4项,取消1项,下放1项。
为确保简政放权工作顺利实施,省交通运输厅对各行政审批实施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好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对取消事项立即停止实施,对下放管理的事项,原审批单位要提出衔接意见和落实措施,承接单位要做好承接工作,确保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到位。
大力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在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需申报材料、程序和期限等内容实行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回复,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要继续完善窗口办事制度,实现审批服务体系化、窗口办事人性化、审批执法协同化、事项管理法制化。
推进保留审批项目的规范化建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行政审批服务方面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规定,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到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透明,制约有效。
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对违反规定设定或实施行政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保障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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