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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上半年特殊慢性病申报体检鉴定已于9日开始
2014-06-10 11:03:48 来源:牡丹江大鹏新闻网  作者:马戎 首席记者 王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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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0日讯 2014年上半年度特殊慢性病的申报、体检和鉴定工作将于6月9日至13日进行。今年,相关政策进行微调,取消了个别限制条件,使得这一政策更加惠民。

  据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往年,享受特殊慢性病补贴政策的人员,因特殊慢性病住院的,出院后将暂停享受特殊慢性病补贴待遇2个月。今年,这一限定政策得以取消,进一步减轻了相关患者的医疗负担。

  2014年上半年度特殊慢性病申报体检鉴定工作将在2所医院进行。其中,精神分裂症的申请、体检、鉴定将在位于铁岭镇铁南1路2号的神经精神病医院进行。其余9类特殊慢性病,即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肝硬化失代偿期(含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系统性硬皮病、重症肌无力(含运动神经元病)、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支架术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风湿性心脏病(心功三级)、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将集中至位于爱民区海林公路5号的第六医院(糖尿病医院)开展申请、体检、鉴定。

  凡在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并患有指定特殊慢性病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申请。城镇居民、离休人员、缴费不满6个月和处于待遇等待期人员,不在享受补贴待遇范围内。经申报、缴纳鉴定费、体检、专家鉴定等程序后,符合政策的患者可每月享受一定的治疗补贴。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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