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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哈尔滨公共道路泊车该不该收费?
2014-11-05 15:56:05 来源:央视网  作者: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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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满“路”开花的收费停车位,行人认为添堵,不满意;车主觉得收费太多,有怨气。

  央视网特稿 很少见到这样一项措施,双方都不讨好。哈尔滨市满“路”开花的收费停车位,行人认为添堵,不满意;车主觉得收费太多,有怨气,汹涌的民意最终被带到了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慷慨激昂:“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利用公权力在道路上划线停车收费这种行为于法无据。”省人大常委会隔空喊话,认为哈尔滨路边停车应该免费的建议,则被媒体和网友评为“哈尔滨好声音”。


  收费停车位划进大街小巷

  辅道边也划出一排收费停车位。

  交警划个框,物价批个牌,一些原本可以停车的街道就这样变成了收费停车场,范围覆盖一、二、三、四类街道,非繁华地区的小区门前,甚至居民家门口道路。一时间,哈尔滨路边收费停车位“满城开花”,遍布大街小巷。

  审批设立又快又频。去年只是审批公布了中心区域近130条街路上的收费停车位,而在今年几乎每个月都有审批的道路收费停车位公布。目前收费的道路停车位达14836个,覆盖了交警部门施划的200多条单行道及市区大部分重要区域的道路,并仍在居民区和小街小巷不断“扩张”,年底预计达1.8万个。

  免费的加上收费的,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规划年底前道路停车位将达到5万个,与目前共有39.3万个城市车位供给总量相比,道路停车位占12.4%,比国家规定的5%的标准多出一倍多。换句话说,哈市新增的停车位全增加在了不用投资一分钱、划线便可收费的道路上。

  负责收费的是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投公司)下属的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城安公司)。原来每辆车2元、3元还不限时的停车费,现在最便宜也得5元钱,而且只能停2小时;一些主要街道,一个小时最高要7元钱。


  市民感到添堵专家称非法

  三车道被路边收费停业位占了一条。

  这些原本仅供临时停车使用的道路,现在却因划线收费而合法化,大大影响道路通行能力。记者发现,一些原本禁停的区域在实施划线停车收费后,车流不再顺畅,交通拥堵节点逐渐增多,城市道路行车这一主要功能与泊车这一辅助功能有些本末倒置。

  铁岭街不足10米宽,一侧施划的车位已经开始收费。“这么窄的路,加上停车位,根本错不开车,有些车为逃避收费停在人行道上,行人也没路可走。”附近居民李女士说。淮河路上禁停标识已经撤掉,立了个收费停车的牌子。居民高女士说:“以前就不通畅,现在设这些收费停车位简直是添堵”。

  而在这些收费区域上班的车主则直呼“停不起了”,一百块钱的泊车卡也就用一周,一个月三四百块钱,无形中多花了半个月油钱。一些老旧小区多处城市中心区域,没有停车场,还有一些新小区不让停车,车只能停在楼下街道上,居民生气又无奈。

  中国法学会会员、黑龙江省著名法律工作者王积英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规定什么样的城市道路可以划线停车,并没有授权地方政府收费。《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一条明确指出,条例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但增加的有关“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的规定明显违反了上位法。


  官方说法难消除市民疑问

  这样的停车场标志遍布大街小巷。

  在这过程中,市民和媒体的质疑声也一浪高过一浪。利用公共资源收费是否欠妥?是否有相关的规划听证?收取的停车费流向哪里?

  今年6月9日,哈尔滨市专门召开记者会,出席会议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委王士奇说:“城市道路是全体市民的公共资源,是有限的,现在这些停车位被一部分机动车所有人使用,停车人挤占了无车人共有的资源,应该是有偿的。”

  哈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晓明表示,目前关于停车场收费还没有列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听证目录。哈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宣洪飞称:“公司经营的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2013年停车费收入1690万元,2014年前5个月停车费收入912万元,利润全部上缴市财政,纳入城建资金统一使用。”

  有网友算了这样一笔账,上万停车位每年收入不足2000万,平均每个车位每天收入不足10元,这与极高的车位使用率和不低的收费价格形成巨大反差。有意思的是,城安公司近期未经交警部门批准,急于在和兴三道街单向两车道上施划收费停车位,造成新的拥堵,遭曝光后被责令擦除。


  人大代表质询至今未获回复

  城安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收费。

  收费是为了便于管理,哈尔滨市有关部门没想到,路边收费停车位不只招致车主“怨声载道”,连与车主共享道路资源的行人也很不满意。收费部门“车主交的燃油税不包括停车这种静止状态”的说法更是激起众怒。省人大代表侯树才8月份递交了“关于取缔哈市城市道路两侧划线停车收费”的质询案。

  侯树才说:“哈市道路停车收费的依据——《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需求状况,在非繁忙路段施划免费道路停车泊位。既然哈尔滨市自己制定的条例里都规定了,为什么不能让这些施划在二三类街道的停车位实行免费?”

  侯树才认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依法行政,不应将公共资源变成某些部门和个人谋取利益的手段和渠道,应当在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统一管理。对属于公共资源的道路或场所设置的临时性停车泊位,应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早在2009年,侯树才就建议取消现有停车场的各自收费和经营,建立对所有车辆实行统一征收停车费的制度,把收缴的停车费集中管理,统一使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是,他的建议并未得到有关部门响应。同样,这次对于路边收费停车位的质询也至今没有得到答复。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建议免费

  一侧收费停车合法,另一侧停车则严罚。

  10月20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审议。在众多草案中,这份修正案显得格外引人关注。

  对于侯树才在会上提出的“停车泊位收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设置的临时性停车泊位不应该收费。此外,省里出台的条例应与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一致,可以划线停车,但地方政府无权收费。因此,省内有的城市对道路停车位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条例(草案)》对诸如停车泊位收费等敏感问题还没有明确表述。在修正法规时,应结合省内实际,增加道路泊车免费等相关内容。对属于公共资源的道路或场所设置的临时性停车泊位,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自公众热议“哈尔滨全城道路划线收费停车”以来,这是省一级立法机构第一次公开质疑此事。路边停车位,尤其是非主要干道上的,该不该收费,民意是最好的回答。如今,省人大常委会罕见表态,隔空喊话,静等哈尔滨市有关部门的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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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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