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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42岁男子伪造国企经理身份办卡恶意透支10万元
2015-01-15 08:48:04 来源:生活报  作者:顾威娜 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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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15讯 近日,记者从哈市各区级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呈逐年上升趋势。据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刑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这种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将根据情节不同受到3年及以上的刑事处罚。在该院2014年受理的千余件刑事案件中,涉嫌信用卡诈骗类的约为200余件,这还不算正在报批阶段的100余件同类案件。此外,道里、香坊两区级人民检察院,也都是占二成左右比例。分析案例可见,银行业务员急于完成任务,降低信用卡申请基本要求,对信用卡申请人的审核松懈等,是导致此现象的原因。

  此外,还有一批专业从事虚假身份买卖、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诈骗团伙出现。这说明与信用卡使用犯罪相关的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买卖合同诈骗等衍生案件已经形成整体犯罪链条,应尽早重视、处理。随后,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典型案例。

  案例

  男子伪造身份证明透支信用卡10万元

  哈市42岁男子李某,在道外区用三轮车“拉脚”。2013年6月,经过一个朋友介绍,李某得知有一批服装和茶叶,正在寻找销路。李某觉得这批货很有赚头,但要先期垫付货款。眼看上大学的儿子正需要学费,李某决定赌一把,他在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当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有收入证明,就可以透支10万元。两天后,李某收到了信用卡激活卡,并到自助取款机处取出了1.5万元。这些钱,李某分别用来给孩子上学和给母亲看病。

  第一次无障碍透支后,李某觉得很“爽”,想到一个月后要还钱,李某便找朋友办了一张虚假的大型国企经理身份证明,以及每月近万元的收入证明。他拿着证明,要求将信用卡额度提升至10万元。业务员没多看,拿出一沓文件让李某签字。李某签完后,就从卡上透支了10万元,批发了一部分服装和茶叶。却没想到,因为货物质量有问题,李某只卖出一小部分,就再也无人订货了。

  到了2014年9月,还有3万多元欠款没还且被多次催缴的李某,无奈换了手机,希望以拖的方式逃避。2014年12月,李某在蹬三轮时被民警抓获。得知自己涉嫌信用卡诈骗,连本带利尚欠银行5万多元时,李某惊诧不已。

  检察官说案:为了缓刑,李某在被批捕前就及时还清了欠款。在南岗检察院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中,90%的嫌疑人在被警方抓捕前,不知道拖欠信用卡可能负刑责。在我国信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背景下,有部分市民抱着侥幸心理不还钱,不过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能够像催缴时一样严格地审理办卡人信息,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案件;此外,银行有义务告知办卡人,透支不还的后果,但一般办卡人不会仔细查看这些名目繁杂的文件。因此,一些急需用钱的中低层收入者,往往会成为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嫌疑人。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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