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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好清明节 大庆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
2015-04-04 09:35:35 来源:大庆网  作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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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4日讯 4月1日,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为巩固正风肃纪新常态,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廉洁过好清明节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拉紧“高压线”。各单位各部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低碳祭扫、清廉祭扫,坚决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格落实责任,打好“预防针”。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财经纪律,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纪委(纪检组)要在带头执行的同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节前要重申和强调纪律要求,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廉政短信提醒打招呼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

  三、严肃查处问责,敲响警示

  钟。节日期间,各县(区)要按照属地原则,重点检查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问题。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违反“四个严禁”、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通报曝光、严格追责。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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