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7日讯(记者 张隽珊)17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黑龙江省取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等14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
据悉,此次我省国税系统取消的14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核、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审核、拍卖行拍卖免征增值税货物审批、营改增后随军家属优惠政策审批、营改增后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审批、营改增后城镇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审批、消费税税款抵扣审核、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审核、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审批,以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车辆不予登记的退税审核。
同时,省国税局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全面落实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及时修改涉及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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