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4月28日讯 男子在麻辣串摊前吃串,旁边水果摊主正在收摊,结果遮阳篷被大风刮倒,遮阳篷铁架一边连上了变压器上,一边连上了麻辣串摊,吃串男子触电身亡。死者家属把变压器经营单位、麻辣串摊主、水果摊主一并告上法庭。道外区法院一审判决三被告分担责任,变压器经营单位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去年8月12日19时,家住道外的周某到离家不远的麻辣串摊吃串。麻辣串摊旁边是个水果摊,水果摊主于某当时正在收摊。于某收移动遮阳篷时,遮阳篷被大风刮起,遮阳篷铁质支架的两条腿与摊床前两电线杆上的变压器相连,另两条腿与麻辣串遮阳篷的铁质支架相连,正在篷下吃麻辣串的周某被电击死亡。事后,周某儿子找麻辣串摊主、水果摊主和变压器经营单位索赔,但各方对赔偿份额一直没谈妥,周某儿子把三方一并告上法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法院认为,周某被电击死亡由多个原因造成的,应按三被告的行为与周某死因确定各自责任。
该变压器的经营单位对高压设备没尽到高度监管和谨慎注意义务,是周某被电击的主要原因,该经营单位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水果摊主于某大风天收遮阳篷,应预见到发生触电的风险,对周某的死亡有过错,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王某、宋某经营的麻辣串摊遮阳篷与变压器过近,有触电风险而没预见,也有过错,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
道外区法院判决周某儿子获赔死亡赔偿金35万多元、丧葬费1万9千多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三被告按各自份额承担赔偿责任。变压器经营单位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