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6日讯 从齐齐哈尔市最低生活保障局获悉:为切实解决齐齐哈尔市城乡居民、持有齐齐哈尔市公安部门颁发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或因个人原因在齐齐哈尔市停留期间突然发生短期基本生活困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齐齐哈尔市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根据《黑龙江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日前,《齐齐哈尔市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
《意见》中明确,齐齐哈尔市将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政府引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为宗旨,以“自由参与、自负责任、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为原则,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协调社会行动,切实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水平,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格局。
据了解,《意见》出台后,齐齐哈尔市将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实现对救助对象的“五个帮助”目标:即帮助社会救助对象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消除社会歧视,增强自助能力,尽快融入社会;帮助社会救助对象提升就业能力,加强对有劳动能力困难群众就业培训工作,增强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生活能力和社会人际关系中共存的能力;帮助社会救助对象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行为,助其树立积极向上心态,乐观面对生活;帮助社会救助对象了解各项社会救助资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资源衔接工作;帮助社会救助对象及时求助,保证困难群众受助及时,有效扩大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
《意见》中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应加大宣传与引导,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同时,切实转变职能,在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救助行动等方面为社会力量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推动社会救助求助信息共享。主动发现本区域内急需获得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登记基本信息,定期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并做好有救助意向的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与求助家庭的具体联络工作。此《指导意见》将架起一座求助家庭与社会富有爱心人士及爱心组织沟通的连心桥,方便社会组织根据本组织意愿进行自主选择帮助哪些求助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