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日,酝酿了27年之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开始实施。两年之后,同样是在5月,全国各地“武疯子”杀人、伤人的案件有增无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根据第28条规定: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第30条第2款规定:“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目前,全省平均每年由“武疯子”酿成的恶性案件至少30起,该群体的肇祸、肇事特点是突发性、偶发性强,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人们很容易忽视身边这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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