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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区青岭乡乡长被指使用过期公章执法
2015-07-30 15:49:01 来源:生活报  作者:时继凯 李威兵 黄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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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30日讯 准备在哈市双城区青岭满族乡投资开发楼盘,边跑手续边盖了两个工地安全门和一处彩钢房宿舍,可让投资人王先生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竟是青岭满族乡乡长送来的冒用双城区规划局的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和责令拆除通知书。在接到王先生的投诉后,记者29日陪同王先生到当地了解情况,当地乡政府对此事的解释是“规划局的文书就放在我们这,需要用时就拿一张填上,当天去的人员是规划局的下属部门”,而双城区规划局却给出截然相反的答复,该局并未下达过这两张通知书,也没有执法人员到现场。

  29日,记者来到双城区青岭满族乡见到王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农民企业家,在哈市周边有几处他开发的楼盘。今年5月,他经考察在双城区青岭满族乡看好了一块地,拟建设四栋住宅楼。当地乡政府以引资项目的名义,向双城区请示,5月18日得到双城区政府的批复,表示要双城区各部门负责单位予以支持办理手续。之后,王先生一直在四处奔走,边跑手续边筹建开工,并且,王先生也交给乡政府165万元的保证金,用以保证回迁妥善安置。

  今年5月,王先生在空地上搭建了一个彩钢房展示厅和两个工地用的安全门,展示厅打算先用作建设人员的宿舍。6月18日,青岭乡乡长带着一行5人来到工程项目部,拿出了《双城市城乡规划局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和《双城市城乡规划局责令拆除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拆除刚建好的安全门与展示厅。当时王先生不在现场,其他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王先生说乡政府来拆工地了,已经下了通知书,不知道该怎么办。王先生觉得这事有点奇怪,便告诉工作人员拒绝接收通知书,并在次日立即赶回青岭乡处理此事。

  “看到通知书后,我就先让工人停工了。因为手续未办完,就建起了展示厅是我不对。但我常年搞开发,跟规划局的业务往来比较频繁,再仔细一看通知书,就觉得公章不对,比正常的要小一圈。”王先生立即联系到双城区城乡规划局,打听是否开出过责令停工及拆除的通知书,规划局的答复是根本就不知道这事。“我怀疑有人用假公章,就报了警。”王先生说。

  29日,记者随同王先生带着两张通知书来到青岭满族乡政府,刘乡长对此事做出了解释。刘乡长说,确实是他带领一行人到施工现场下达的两张通知书。因为当时开会通知,事发时段哈市有强对流天气,考虑到王先生建的展示厅和安全门没有手续,存在安全隐患,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便于6月18日带人到现场对其下达了两张通知书。

  对于王先生怀疑公章是假的,刘乡长说,通知书上的公章并非私刻,是规划局当年使用的公章,经公安鉴定为过期公章,从2012年开始该公章就不再用了,他们拿到通知书时上面就已经盖好了公章,只要有该类执法,便让村镇建设办公室拿一张、写上字,带到被通知单位。针对带有双城城乡规划局字样的通知书的来源,刘乡长表示,该通知书是青岭乡村镇建设办公室在几年前从规划局领取的,建设办公室与规划局是隶属关系,上下级单位。因为从规划局取得的这些执法通知书一直没用完,所以就延用到了现在。

  对于通知书上的送达人一栏写着,乡政府、乡建办公室以及双城规划局。刘乡长表示,当日确实没有规划局执法人员随乡政府人员共同执法。刘乡长说:“我们当时这样做,事后觉得确实是有一点瑕疵,但我们是为了防止事故发生提前消除隐患。”

  那么,青岭乡村镇建设办公室和双城区规划局到底是不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呢?双城区规划局执法大队的一名宋姓工作人员做出了解答。他告诉记者,该局与乡建设办公室并无关系,更不是所谓的隶属关系。另外,该局并未下达过这两张通知书,也没有执法人员到现场。

  将王先生拿出的通知书和该局的正规通知书进行了对比后,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先生所持通知书的版本他未见过,与该局目前用的不是一个版本,公章也明显不同,可以确定,并非该局出具的通知书。而且,该局在执法中,明确要求文书在送达人一栏必须写上执法人员名字。王先生的通知书上,送达人明显不符合规定。

  “作为引资项目,我十分希望能够把这里建设好,165万的保证金也交给了乡政府。手续未办完就开建是我不对,责令我停工、拆除违建也是对的,可是冒用规划局通知书和公章的做法让我不能理解。”王先生说。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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