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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取消单身证明 牡丹江市现已停办
2015-09-22 11:57:15 来源:大鹏新闻网  作者:赵刚 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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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2日讯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市民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9月21日,记者从牡丹江市民政局获悉,国家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目前,牡丹江市市已经停止办理规定范围以外的单身证明。

  据了解,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即日起,除对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记者了解到,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部门和机构在办理公民贷款、出国留学、移民等事项时,要求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为了满足群众需要,民政部门陆续开通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然而,该证明逐渐被泛用,给群众带来了不便,也给民政部门增加了负担。

  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证明的取消是根据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将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市民,减少开据各种证明的时间,简化流程。

责任编辑:田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