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9月29日讯 28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为了保证蔬菜价格平稳,哈市即日开始推行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储备期为五个月,从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储备期储备大白菜、土豆、洋葱、圆白菜、红萝卜、胡萝卜等蔬菜8850吨。储备期内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市场异常波动,将随时投放储备蔬菜,保证菜价平稳。
储备菜够全城市民吃5天
遇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时投放
记者从哈市农委蔬菜与经济作物处了解到,哈市今年的秋菜以白菜、萝卜、土豆、红萝卜等品种为主,产量基本与去年持平。目前,地产菜尚未大批量上市,通过监测,价格将比去年有所上涨。
即日起,本地菜上市之后,除了部分进入市场销售以外,哈市将选择耐储存、易周转的大白菜、土豆、洋葱、圆白菜、红萝卜、胡萝卜等6种蔬菜为储存品种,储备蔬菜8850吨。在为期五个月的储备期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市场异常波动,将按照政府要求随时将蔬菜投放给市民。
8850吨储备蔬菜能维持多久呢?据相关部门计算,目前,哈市市区有553万人口,以每人每日消费蔬菜0.32公斤计算,储备的蔬菜可以供市民吃5天。
即日起招标蔬菜储备库
储备蔬菜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
据了解,即日哈市开始推行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招蔬菜承储企业。承储企业按照哈市商务部门下达的蔬菜储备计划,将储备蔬菜验收入库后,哈市商务部门会与其签订合同,并授予“哈尔滨市政府蔬菜储备库”标牌。
储备蔬菜实行定点专库储存、专账记载、挂牌标存,承储企业不得自行变更储备地点,不得以储备蔬菜对外进行质押、担保或者清偿债务。如承储企业进入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程序,应立即书面报告市商务部门。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储备蔬菜变质、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同时,储备蔬菜是市级专项储备物资,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蔬菜储备期内,承储企业要随时保证调拨任务需要;储备期满后,可由承储企业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致使蔬菜市场出现脱销断档趋势;市区蔬菜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供应偏紧等情况发生,将由哈市商务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动用储备蔬菜,并实行定点、限量、挂牌销售。
承储企业每吨补贴500元
存储企业仓储能力在1000吨以上
哈市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承储企业,原则上全市不超过5家。对于蔬菜承储企业资质和条件,哈市政府提出“硬杠”:存储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适合蔬菜储存的恒温库,仓储能力在1000吨以上,交通便利,运输调动灵活;具有与承担储备蔬菜规模相适应的运输投放能力;企业各项制度健全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承担储备任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同时,由哈市财政每年安排冬春蔬菜储备资金,每储备期每吨补贴500元。主要用于企业收储蔬菜所需资金的利息和仓储、装卸、运输、损耗等有关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