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30日讯 助力小微企业“爬坡过坎”,政府扶持再度“加码”。近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10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再次扩围,由现在的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实现了我市小微企业的全覆盖。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日子都不好过,尤其是小微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更弱一些,更加需要帮一把。”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说,考虑小微企业的现状,政府再次“施以援手”,为的就是与企业分担风雨,给企业发展注入信心和动力。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因子”,也是政府十分看重和大力扶持的对象。企业因获利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纳税中比较重的一项。所以,减负,自然就要从“大头”抓起。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以来,国家曾先后多次调整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减半征收标准从最初的3万元、6万元、10万元、20万元,直至现在的30万元,不断提高,受益范围一次大于一次。
“以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为例,在2016年,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只有3万元。”工作人员说,但按照以往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之间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一年缴税就是6万元,“新政策执行后,企业就省下了3万元,这些钱看着不起眼,却可以干很多事,比如,扩大经营、支持日常开支、用于招工等等,起的作用是很大的。”
工作人员说,今年年初,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进行了本年度的首次扩围。这次,国务院再放“大招”,无疑将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一针强心剂,我市现有4000多户小微企业全部享受政策“红利”。
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新政策,小微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含定率征收、定额征收),只要符合小微企业规定条件,均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同时,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任何手续,可以采取自行申报方法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但也要注意的是,今年10月1日以前成立的,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的小微企业,并非今年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都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是按照10月1日以后的经营月份占全年的比例来计算减税。而10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可以直接享受此次新的税收优惠。